(中央社)
蝶戀花旅行社賞櫻團遊覽車昨天在國道發生重大死傷事故。交通部今天開會檢討,決定加強遊覽車汰劣,重新清查評鑑列為丙、丁的業者,分別給予不同改善期,未改善者最重予以廢照處分。
交通部說,這次遊覽車事故原因仍由檢調單位調查中,但經初步研判,道路條件並非肇事主因,如何強化對車輛、駕駛人及遊覽車業者與旅行業者的管理,是當前必須面對的課題。
交通部提出五點策進作為,責令相關單位以更積極態度來自我要求。
首先,就「加強汰劣」部分,交部決定採取更積極的做法,要求公路總局重新清查評鑑結果,對列為丙、丁等的業者,就其應改善事項,分別給予二個月(丙等)及二週內(丁等)改善期限,如果業者未改善或改善未達成效,進一步停止部分營業,再不改善則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公路總局在2008年首度實施「遊覽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計畫」,每兩年一次,成績等級包括優、甲、乙、丙、丁五級,結果都公開在公路總局網站,透過消費者的選擇,提升遊覽車業品質。
遊覽車評鑑項目,包括車輛維修保養、人車比例、酒精檢測、駕駛人教育訓練、行車紀錄器、車隊管理先進設備、乘客意外責任險等20項。
交通部認為,過去的遊覽車評鑑,「獎優」部分已見成效,「汰劣」部分還未明顯發酵,有必要經由這次事件檢討,加強力道。
這次遊覽車故為友力通運公司所有,交通部決定若經調查確有重大疏失責任,將依公路法,以其未善盡對所屬車輛、駕駛人及從業人員的管理責任部分(含駕駛與休息時間之管理),處以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的最重罰則。
交通部也決定,未來在遊覽車駕駛人部分,將進行資料之比對調查,對於有重大或高頻次違規、行為偏差等危及消費者權益或安全情事的駕駛人,會通知所屬遊覽車客運公司或旅行業,重新檢討是否持續雇用與合作,呼籲業者配合及落實駕駛人行為監督。
交通部也責令觀光局,全面檢視一日遊行程,對表面上雖是讓消費者佔到便宜,實際卻是犧牲消費者權益或安全所換得的產品,呼籲消費者應慎選。
交通部也決定,1個月內研議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強制遊覽車應全面裝設動態資訊系統並介接統一平台納管,透過科學化的管理,監督業者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根據公路總局掌握,目前全台約近1萬7000輛遊覽車,大約9成都已裝設動態資訊系統GPS。
公路總局評鑑,除了分列五等,公路總局也特別從最近兩期評鑑成績均為「優等」的業者公司中,再篩選公司管理採科技化方式,且從104年開始就沒發生有責肇事之「模範」業者進行公布,包含下列14家:
- 乙泰通運有限公司
- 世界聯合通運有限公司
- 白鴿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旺來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南美遊覽車客運有限公司
- 苗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員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桃園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 泰樂遊覽車客運有限公司
- 盛美通運有限公司
- 統聯旅運股份有限公司
- 統聯國際遊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葛瑪蘭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穎昌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而評鑑等級最差「丁等」的21家如下:
- 一山遊覽車客運有限公司
- 一坤通運有限公司
- 三源遊覽車客運有限公司
- 千進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大弘通運有限公司
- 大富通運有限公司
- 今聯遊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世偉通運有限公司
- 玉仙通運有限公司
- 京華通運有限公司
- 來發汽車有限公司
- 和平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尚禾遊覽車有限公司
- 金興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通好汽車交通有限公司
- 湯城通運有限公司
- 鈞翔通運有限公司
- 新阿羅哈遊覽車客運有限公司
- 萬道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億榮通運有限公司
- 雙龍通運有限公司
自由報導,公路總局統計,目前全台有931家遊覽車公司,去年公布的評鑑結果,有51家被評為丙等、21家為丁等。未來將加強監控這共72家業者的改善狀況。
三立報導,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公路駕駛不得連續手握方向盤超過10小時,且每開4小時須休息30分鐘。
公路總局官員指出,公路駕駛的工時管理並非根據行程長短,過去交通部、勞動部針對公路駕駛所做之勞檢,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勞基法》相關規定皆一致,就是根據「手握方向盤時間」,綜合「休息時間」判定駕駛是否超時。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也規定,當車子不動時,並不計入規範的10小時之內,公路總局官員說,駕駛到達目的地後,若有超過1小時以上處於休息狀態,這休息時間就不算在工時裡,換言之,蝶戀花旅行社此一日遊行程的14小時內,駕駛若有逾4小時是休息時間,即符合10小時法定工時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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